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评价报告,以及办理流程作用
评价报告,是国家局根据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,对相关的实用新型和外观申请进行检索,给出分析和评价的报告。
是自愿办理,并不是强制要求的,而且权人不能用评价报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
主要作用是:在发生侵权纠纷时,评价报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到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工作的部门;也可用于商务平台,作为材料下架别人产品,或者重新上架自己的产品;通过报告的分析,权人可知道该申请是否相对稳定和潜在的风险,尽早规避风险,减少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。
评价报告针对的是,已经授权公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(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权稳定性不高),发明是不能办理的。
评价报告,办理时间大概是2-3个月。
什么是分案申请?
分案申请,是指一个申请包含两个以上发明、实用或外观,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局提出分案的申请。
时间的限制:
1、已经被驳回、撤回、视为撤回,都是不可以提出分案申请
2、申请人可在收到授予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分案申请(相当于在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之前)
3、在恢复期内、复审期间、行政诉讼期间,都可以提出分案申请
4、已经提出了分案的再次提出分案申请,时间是根据原申请审核
5、对于审查员审查意见而提出分案申请提交时间,根据审查员通知书而定
分案申请,分为两种情况:
1、主动提出分案申请,是指申请人在提交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、实用的一件申请上,主动向局提出分案申请。
2、被动分案申请,是指局审查后,认为该申请存在单一性缺陷,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提出分案申请。
分案申请的好处
分案申请,是指一个申请包含两个以上发明、实用或外观,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局提出分案的申请。
分案申请优点如下:
1、克服单一性问题
2、加快审查,部分技术方案已认可,但还有一些不确定,分案申请有利于认可的方案能尽快出审查结果
3、规避风险,尽可能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
4、当将准备授权的分案申请,可获得多个申请授权